男教师认偷拍2女生裙底 官:判监不为过考量拖延已久判服务令
2019-06-26 11:40
教育中心男教师于去年3月以手机偷拍2名女童裙底,女童向学校社工讲述事件,继而遭揭发事件,其后警方又在被告手机发现偷拍照片,他承认曾在教学中心偷影学生裙底,但已删去。男教师原承认两项有犯罪意图而取用电脑罪,惟因控罪诠释有所争议,辩方早前申请押后。终审法院4月颁下判词,裁定以手机通讯或拍照犯案,不能以不诚实取用电脑入罪,现改控两项作出有违公德行为罪。被告今在粉岭裁判法院承认控罪,判处200小时社会服务令。
29岁被告霍景龙去年8月已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辩方今求情时称其社会服务令报告正面,犯案只是想释放工作压力,审判受拖延亦不全是被告的错。裁判官判刑时指本案案情严重,即使判被告即时监禁亦不为过,但考量到事件拖延已久,故原打算判处240小时社服令,现判处200小时社会服务令。
法庭记者:林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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