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涉与13岁男网友肛交兼非礼14岁童 保释期间禁用社交软件
2019-07-06 12:26
21岁中大金融科技学系一年级生涉嫌于去年带同在互联网认识的13岁男童归家进行肛交,亦于今年4月在家中非礼另一14岁男童。男学生被控一项与16岁以下男子作出同性肛交罪,及一项向16岁以下男子作出猥亵行为罪,案件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男学生暂时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9月2日再讯,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包括搜查手机等电子器材,及调查会否有其他受害者等。
严舜仪署理主任裁判官考虑被告年纪、背景等资料后,批准被告以现金10000元保释外出,其母亲与人事担保方式交出10000元,并需于每星期二及六晚上6时至9时到深水埗警署报到,期间不得离开香港,不得接触任何证人,不得使用任何社交平台软件,以免重犯。
21岁被告胡俊被控一项与16岁以下男子作出同性肛交罪,及一项向16岁以下男子作出猥亵行为罪。辩方指胡自2017年起患有抑郁症,于2018年9月已暂停精神科治疗。而胡现持有3个Instagram户口、1个Whatsapp户口及1个Facebook户口,以作网上交友之用。
控罪指,21岁被告胡俊于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2月9日,在位于深水埗的家中与16岁以下男童Y进行肛交。胡亦被控于2019年4月19日,在位于深水埗的家中向16岁以下男童X,作出严重猥亵行为。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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