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警方:个别议员阻警执行职务 吁传媒勿「零距离」贴近推进线

2019-07-08 16:53

警方指,有法定责任维持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资料图片
警方指,有法定责任维持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资料图片

《逃犯条例》争议不断,有团体昨在尖沙嘴发起游行,有游行人士入夜后未散去,占据油尖旺道路,与警方爆发冲突。警方指,尊重市民表达意见、言论及集会的自由,并一直全力协助市民进行和平理性的公众活动。

警方指,最近有不少示威人士未有按法例要求通知警方举行集会,不但在多处非法集结,更冲击警方防线;示威人士亦多次占据及堵塞道路,严重瘫痪交通,对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构成严重威胁。警方有法定责任维持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在上述情况出现时,警方必需作出平衡考虑,在协助市民表达意见的同时,亦要确保能履行其法定责任,采取适时及适当的行动确保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

警方又指,一项公众活动昨日下午约5时半在大致和平有序的情况下于西九龙站外完成,之后有示威人士开始堵塞广东道及沿弥敦道北行线,经尖沙嘴、佐敦、油麻地,向旺角方向前进,警方沿途采取容忍态度,让示威人士表达诉求,没有加以阻止,但当示威人士接近旺角一带时,有人开始霸占弥敦道南北行全线,令九龙区最主要的干道被完全堵塞,严重影响附近一带的交通,警方在约晚上9时,在弥敦道与亚皆老街交界位置设立防线,向示威人士发出警告,呼吁他们离开,但部分示威者拒绝听从警方的劝喻和警告,并作出个别的暴力行为;加上留意到当区附近人流密集,并有大量横街窄巷,难免增加现场的安全风险,因此决定采取驱散行动。

警方亦指,留意到在昨晚及最近的行动中,经常有个别立法会议员站在警方的推进缐前,阻挡警务人员,严重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为议员本身、警务人员、传媒及示威者带来极大的人身安全风险。警方强调,执行驱散行动的目的,是希望尽快恢复公共安全和秩序,及减低道路被阻塞对公衆所造成的不便,并呼吁任何人士切勿以任何方式阻挠警方的行动,否则有可能会触犯妨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罪。

另外,警方指一直尊重新闻自由和传媒采访的权利,亦明白传媒有需要拍摄警方驱散的过程,在可行的情况下,警方会派出警察传媒联络队提供协助,在不影响警方行动成效的前提下,尽力便利传媒工作,但呼吁传媒工作者,在采访公众活动或大型的示威活动期间,应以自身安全为上,在警方进行驱散时,切勿「零距离」贴近警察的推进线,以免发生危险。

警方续指,明白立法会议员的工作,亦乐意在合适时间向他们解释警务工作,但这必须在不影响警方行动需要和成效的大前提下进行,而绝对不可能在执法行动期间,如驱散行动进行时,暂停行动向议员解释。警方强调,会继续致力确保香港社会的安全及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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