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4职员涉串谋清洁公司董事用假文书 2人认罪愿做汚点证人

2019-07-23 14:49

徐志豪(左)及罗颖恩( 右)离开法院。萧文轩摄
徐志豪(左)及罗颖恩( 右)离开法院。萧文轩摄

渔农自然护理署外判的管理服务承办商四名现职及前雇员2016年10月为平息一项投诉,涉嫌串谋一名清洁公司董事使用虚假工作证明,讹称其前雇员合乎晋升条件。五人被控串谋使用虚假文书副本等罪,两名承办商时任雇员今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其馀三人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9月17日再讯。两名认罪被告即日表示愿意以汚点证人顶证其馀被告,9月18日须再出席法庭以待廉署安排。

首4名被告分别是42岁林彦桥、38岁朴丽莉、33岁罗颖恩和35岁徐志豪。首三人均是中国海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海外)现职雇员。他们的职衔依次为总物业经理、物业经理和高级物业主任。徐则于2016年底离职,当时职位为前物业主任。至于第5被告44岁李大群,则是利是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兼股东。

5人同被控2016年10月中旬,明知所属正本为虚假,串谋使用一封2014年8月由大中华设施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聘任证明信件,触犯一项串谋使用虚假文书副本罪。而林彦桥再被控翌年4月使用同一份虚假文件的副本。

当中夫妇33岁罗颖恩和35岁徐志豪承认控罪。辩方透露,徐有一项偷窃案底,与太太罗颖恩育有一名2岁女儿。夫妇表示第一被告林彦桥才是案中主谋,愿意转为汚点证人顶证其馀被告。裁判官安排夫妇两人9月18日再出庭应讯,以待廉署视乎案件进度,决定是否接纳两人为控方证人;以及听取被告进一步求情。

自2015年6月中国海外获渔护署外判为管理服务外判商,负责西区副食品批发市场的清洁、保安等服务。案发2015年9月底,徐获擢升为物业主任,按公司规定,该职位的雇员须拥有至少三年的物业管理经验,以他当时只有约25个月的经验,但未有被发现。

翌年,渔护署接获一项投诉,指徐并不合资格晋升为物业主任。渔护署下令中国海外作内部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徐的经验充足,其中一份工作证明显示他曾受聘于大中华设施服务有限公司,但其后由该公司董事确认公司并未曾聘用任何全职员工。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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