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冒名盗他人户口657万 判囚46个月
2019-07-29 12:40
因屡次犯事而被勒令提早退休的六旬警员,声称因在深圳赌钱欠债约30万,被人威吓下,逼于无奈去年初使用他人身分证,偷取共约657万元,他则从中获取一成得益。被告早前在区域法院承认盗窃及串谋盗窃等5罪,今判囚3年10个月。
法官游德康指,被告陈荣佳前年因爆窃罪入狱,去年11月才刚获释不足3个月,再因本案犯事被捕,认为属加刑因素。而被告所犯的罪行远比案例严重,案中最少串谋两名人士,属有组织地犯案,而被告即使并非主谋,亦属重要角色;被告出于贪婪及还债而犯事,他更可从中获10%款项,即约65万元,但欠债并非犯案原因。而被告所作所为更会损害香港银行体系,终判囚46个月。
案情指,被告于去年2月28日在又一城花旗银行,出示事主张增平遗失的身分证,要求索取其帐户的号码提示卡,但银行职员得知事主已报失身分证,遂报警并通知事主儿子到场。事主儿子比警方更早到达银行,更用手机录下被告的样貌。警方到场时被告已离去,警方于是根据录像,在数小时后找到被告并将他拘捕。警方调查后发现,被告早在1月13日时已曾使用张增平的身分证,以取得张的银行帐户推荐信及更改个人密码。四日后,被告在东亚银行出示另一事主李卓富的身分证,打算提取现金50万元;他因而得知事主曾作定期存款,金额共为300万元。被告于是终止定期存款,扣除银行罚息后,提款一共逾299万元。翌月13日,被告再到汇丰银行要求提取第三名事主王德贤帐户中的9万元,并得知事主在银行开办的不同类型户口。被告之后将事主不同类型户口的金钱转往同一帐户,并将帐户内的340万元转至「老凤祥银楼」以购买金条。
法庭记者:陈楚琨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