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高女友12岁女儿磨下体共浴 27岁运输工判监4年官斥恶心
2019-07-31 16:08
27岁运输工人于2016至2017年间,趁醉入房非礼同居女友的12岁女儿,女儿被单方面举高双腿上下磨擦下体。涉案男子又曾藉词和女儿共浴,非礼女儿更被要求为其自渎,同居女友去年得知事件后报警处理。涉案男子今在区域法院就2项非礼罪被判囚4年,法官游德康指被告行为严重和恶心。
辩方在求情时引述被告心理和背景报告,指被告在控制性欲方面须接受辅导。被告幼年时遭虐待,其母对他又疏忽照顾。被告已感后悔,想和女儿道歉。辩方又透露被告已搬离案发单位,亦和女童母亲分手,被告重犯机会不高。
法官游德康引述报告指,女儿患有创伤后障碍,案发时感到无助及惊恐,对于自己揭发事件感自责,认为自己令家庭破碎。游官斥,被告的行为严重和恶心,法庭须对案件表达厌恶及作阻吓性判刑,故判处被告入狱4年。
法庭记者:陈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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