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送货时留资料被盗取身份 上环居民指被登记成屯门选民
2019-08-01 15:35
民主党中西区议员甘乃威表示,上周四接到一名居住在上环的李先生求助,表示收到选举事务处来函提供两份选民登记表,要求他签署确认有关的选民登记表格资料是正确,并疑因曾到屯门公屋送货期间,提供身份证给保安员而被盗取身份登记成屯门区选民。
李先生指,收到选举事务处来函提供两份选民登记表,要求他签署确认有关的选民登记表格资料是正确。这两份选民登记表格分别其中一份是今年6月4日填写,地址是屯门一个公共屋邨,而上面的姓名是李先生在去年底改名前的姓名,李先生表示他从未居住在屯门,而该份选民登记者并非他本人填写。另一份选民登记表是今年6月17日李先生以新身份证的名字填写,地址是他居住的上环,并由他本人填写后再向选民事务处提交。李先生又指,自己从事运输行业,会送货到全港不同的地方,一般屋苑的管理处会要求他登记身份证资料,甚至要求他将身份证交给保安员,并由保安员填写身份证资料。李先生续指,记忆中曾到6月4日填写的选民登记表上填报的屋邨送货。
甘乃威则估计,李先生的身份证资料被盗用作登记做选民,并质疑若李先生不是在6月17日自行进行登记选民申请,其姓名已被盗用成为选民。甘乃威其后在上月29日,向选举事务处副总选民主任(选民登记)邓丽娴查询李先生的个案,并引述对方指,由于两份选民登记表都是相同的身份证号码,因此处方发出函件要求李先生在本月5日前签署确认屯门地址的选民登记表资料是正确,但她表示就算李先生不确认屯门地址的那一份选民登记表,李先生已成功登记为上环区的选民,并会列为新的选民名册当中。
甘乃威又引述邓丽娴指,不少新选民登记个案出现资料问题,选举事务处已去函要求这些个案在本月5日前回覆,否则相关市民要在本月25日前自行向审裁官提出投诉,才可以有机会纳入今年的选民登记册内。另外,选举事务处亦正核对入境事务处转交的资料,如发现所得的资料与选民登记册内的资料不同,选举事务处同样会联络有关选民,以查核及更新选民登记册的登记资料,相关选民亦需要在本月25日前回覆选举事务处,而选举事务处不会单方面取消已登记选民的登记身份。
甘乃威及议员伍凯欣呼吁,市民应留意选民事务处来函及要及时回覆,而且没有登记做选民的市民应该查核自已是否已经被别人将其身份登记成为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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