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红酒代理「XLV」商标推销酒品侵权 LV越洋入禀胜诉
2019-08-07 19:19
本地酒品代理商以「XAXIER LOUIS VUITTON」(XLV)商标推广分销酒类产品,法国著名奢侈品品牌Louis Vuitton代理公司发现后,越洋入禀控告代理商和其董事侵犯商标和假冒影射。高院法官今颁下书面判辞,裁定原告人胜诉,并下令代理商禁止继续以该XLV商标经营酒品生意,和承担讼费。
两名原告依次是持有「 LV」商标的公司Louis Vuitton Malletier及其母公司LVMH Moët Hennessy Louis Vuitton;两名被告依次是沙路威法国红酒有限公司(沙路威)及其董事黄守迎。首被告没有派代表出席审讯和次被告则没有聘请律师代表选择自辩。
高院法官接纳原告方提出的市场研究报告,报告内容显示超过8成受访者因XLV的商标误会「XLV」品牌与「LV」品牌有关系。原告又传召4名本地消费者,4人均异口同声表示一度被XLV误导。由于本案裁决不会有利或损害4人的利益,因此法官裁定他们口供可信。
法官续指,代理商设计「XLV」商标时,将重叠「X」和「L」两字母之馀,更刻意突出其馀「LOUIS VUITTON」字母,使消费者骤眼看会以为是原告的品牌。
法庭记者:萧文轩
建立时间:1701
更新时间: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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