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传媒发现过期催泪弹罐 郭家麒促警交代
2019-08-08 16:07
警方早前公布,由6月至8月4日,警方总共发出1000枚催泪弹;8月5日当日,在全港各区发放800枚催泪弹,令总数共增至1800枚。有传媒拍下催泪弹罐时,发现催泪弹已过期。公民党议员郭家麒指,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江永祥在警方记者会上,拒绝交代警方是否曾使用,以及使用过期催泪弹的数量,他批评警方做法有违公众知情权,并去信警务处处长卢伟聪,要求交代使用过期催泪弹之情况。
据报道,有市民疑因接触到过期催泪弹而令皮肤起水泡及溃烂;郭家麒亦曾目睹有警员即使配戴了防毒面具,亦因吸入怀疑过期催泪弹的烟雾而呕吐不适。令人担心过期催泪弹对警员及市民人身安全及健康,比正常催泪弹造成更大伤害。
郭家麒质疑警方曾否评估使用过期催泪弹,对警员及嗅到催泪气体的市民,之人身安全及健康构成的风险。故去信卢伟聪要求交代使用过期催泪弹的情况,并仿效昨日警方的记者会,公开示范接触「使用期内的催泪弹」以及「过期催泪弹」,说明两者没有分别,以令前线警员及市民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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