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申请游行示威屡遭反对 郭卓坚等二人申司法覆核
2019-08-14 11:53
长洲覆核王郭卓坚联同退休人士张德荣,不满当局屡次反对市民申请游行示威,今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质疑市民举办游行集会前须获警务处和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同意的做法违宪,违反港人结社和集会自由。两人要求法庭裁定有关游行示威申请安排和制度违反基本法。
郭卓坚和张德荣在申请书中列警务处处长卢伟聪和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主席彭键基为答辩人。状书指,市民举行游行集会前须得至当局批准,违反《基本法》第27条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警方是根据《公安条例》反对申请,倘若以本地法律为依归的《公安条例》与宪法《基本法》有抵触,法例有修改的需要。
郭有庭外补充,希望此申请能拯救早前被控非法集结的示威者。本申请的著眼点在于宪法是否较本地法律重要,倘若法庭裁定他胜诉,示威者所面对的非法集结便不能入罪。张德荣则表示,警方不能因个别示威者的激进行为,而反对其他市民的自由。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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