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厨图拖两少女后楼梯非礼 判囚12月须接受心理辅导
2019-08-14 16:20
年轻男厨分别于前年3月及去年10月尾随少女回家,待少女步出升降机即掩口箍颈,拖对方到后楼梯大肆非礼,少女呼叫救命才能逃出魔掌。男厨早前被裁定2项企图非礼罪罪名成立,案件今于区域法院判刑。法官考虑被告精神及心理科报告后,认为被告重犯机会高,须判处具阻吓性的刑罚,故判被告监禁12个月及须接受惩教的心理辅导。
林嘉欣法官于判刑时称,两次案发地点均与受害人X及Y家中十分接近,相信对两位被害人造成极大的心理伤害。据精神科及心理报告,均指出被告阮仲轩有重覆跟踪的倾向及纪录、同时拥反社会人格,故重犯机会十分高。林官亦指阮先前有2项刑事定罪纪录,涉及4项罪行,包括非礼、有意图而游荡及抗拒警务人员等罪行,故须判处具阻吓性的刑罚,以每项控罪监禁10个半月爲量刑起点,考虑到阮即时认罪,减刑至两项控罪共监禁一年,并须于惩教署接受心理治疗。
案情指,前年3月6日凌晨,被告在观塘尾随17岁女生X登上小巴,返回蓝田平田邨,并跟她同乘一部升降机。被告在升降机内脱去卫衣,步出升降机时,从后将卫衣套在X的头上,再箍颈并欲拖她往后楼梯非礼。X不断叫喊挣扎,被告原本放在X锁骨位置的手一度移至她的胸部。X最终成功挣脱,及后报警。
至去年10月12日深夜,被告再于深水埗尾随另一名17岁穿校服女生Y搭巴士到蓝田平田邨,并随尾事主上楼。当Y步出升降机时,被告突冲向她,掩盖她的眼和嘴,并欲拖她往后楼梯。Y大叫救命,惊动邻居,被告见状逃离现场。
警方接报调查,发现巴士和大厦闭路电视均拍下被告尾随事主的情况,循被告的衣著追查,七天后上门将被告拘捕。警诫下被告承认一切。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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