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道益争产案】法庭允4子女撤销信托 官令黄道益交楼契及业权兼付讼费

2019-08-22 16:41

黄道益(摄于2006年)。小图为「黄道益活络油」。资料图片
黄道益(摄于2006年)。小图为「黄道益活络油」。资料图片

年近百岁的「黄道益活络油」创办人黄道益被4名子女入禀高等法院,要求法庭下令终止父母的信托,以及把父母以信托方式代为持有的办公室单位按业权比例平分予4名子女。法庭今颁下判词允许4名成年子女撤销信托,并承认4人按业权比例拥有涉案单位,亦下令黄道益须交出楼契及相关业权文件,也需负责是次诉讼讼费。惟法庭认为4人立即变卖单位并非最佳做法,建议4人另觅方式以处理单位。

原告人依次为独子黄天赐(63岁)、长女黄玉娟(70岁)、四女黄慧娟(65岁)及三女黄嫦娟(67岁),被告人则为黄道益(100岁)及其前妻罗金梅。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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