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长伙4亲友收赌注洗黑钱逾亿元 分别判囚31月至45月

2019-08-29 13:44

五被告依次为苏永耀(上)、曾国伟(下左)、苏永华(下中)、苏国忠(下右)及卢志强。
五被告依次为苏永耀(上)、曾国伟(下左)、苏永华(下中)、苏国忠(下右)及卢志强。

七旬退休警长透过4名亲友的帐户,于2007年至2011年的马季期间,非法收受赌注及洗黑钱逾一亿元,警长于开审前承认8项控罪,另外4人受审后,早前被裁定所有罪成。案件今在区域法院判刑,分别判囚31个月至45个月。警长早前求情指自己因沉迷赌博而犯案,法官判刑时批评他此辩解不真确且缺乏诚意,指出其特意租用单位营经非法收受赌档,并非因赌博而犯事。

5名被告依次为退休警长苏永耀(72岁)、其胞弟苏永华(68岁)、侄儿苏国忠(48岁)、舅仔卢志强(60岁)及退休警员曾国伟(62岁)。

暂委法官王兴伟明言警长苏永耀为案件主导,但另外4人为户口持有人,知道提存的款项是黑钱,更有直接或间接处理款项,无疑要负上责任。而本案涉及7个帐户,警方犯事的规模及手法可算复杂,法庭确信他有个人得益。但法庭不接纳众人没有得益的辩解,虽有可以出于善意,但亦有所得益。

王官考虑到案件有延误起诉,案件扰酿逾6年,认为对他们所造成的煎熬不能忽视,给予各被告刑期扣减。警长苏永耀被判囚45个月、苏永华及苏国忠同入狱37个月、卢志强判囚42个月,而退休警曾国伟则入狱31个月。

苏永耀及其侄儿苏国忠已作求情,辩方今为警长胞弟苏永华求情时指,他在本案非重要角色,案件亦非复杂及精心策划,他主张被告在本案没有金钱得益,只是出于对兄弟的愚忠而涉及本案。而退休警曾国伟为苏永耀的前下属,辩方求情时指他曾任警员对香港有贡献。

辩方求情透露卢志强与家人现住的物业,或会因本案而牵涉被充公,除了因本案而辞职失去退休金外,亦因本案而向朋友借贷缴付律师费。又呈上家人朋友所撰的求情信,对被告评价正面。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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