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站纵火案】五旬失业汉认意图纵火候判 官斥案情严重拒颁医院令

2019-09-09 16:19

纵火案被告。资料图片
纵火案被告。资料图片

五旬失业汉去年年尾遭餐厅东主解雇后萌生自杀念头,本年初在港铁旺角站内点燃天拿水打算自焚寻短见,惟见到熊熊火光后感到惧怕而打消自杀念头。失业汉今在区域法院承认一项有意图而纵火罪,法官斥被告在熙来嚷往的港铁站内纵火,案情严重,拒绝颁下医院令,但仍按辩方要求,取阅被告的心理和精神科报告后本月23日判刑。

59岁无业汉刘仲坤无案底,他透过律师代表希望法庭能判以医院令。辩方求情指涉案火势一分钟内自行熄灭,且没有蔓延去别处,并非同类案件中最严重。被告有躁郁症,案发时受病情影响,而且在扣押期间向律师代表反映自己有自杀念头,祈求法官先取阅其精神科报告后才考虑刑期。

案发本年1月12日上午,在旺角港铁站近E出口处发生火警,有途人目睹火势一度冲上天花板。不消一分钟火势自行熄灭,地上留有5乘4尺的痕迹,消防亦证实有人曾使用助燃剂。港铁站内闭路电视虽没有拍下被告淋泼天拿水或点燃纸张的一刻,但纪录了被告曾在火警发生附近徘徊。被告警诫下作出招认,并表示因为遭解雇打算自焚寻死。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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