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冲突】涉袭警助3示威者逃走 「岳」衣男被控袭警藏武器准保释

2019-09-17 16:14

被告陈以晋。
被告陈以晋。

9月15日游行后北角发生冲突事件,一名身穿印有「岳」字灰色上衣的男子,「以一抵三」涉以伸缩棍袭警,在警察手中救走3名示威者,警方其后用警棍及胡椒喷雾制服他。男子被控袭警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他今被押解往东区裁判法院应讯。被告获准以1万元保释外出,但不可离港,及须遵守宵禁令,以及不可踏足油街、木星街、电气道及英皇街的范围。

被告今毋须答辩,原申请将案件押后至10月28日再讯,以便警方作进一步调查,及谘询律政司法律意见,就管有攻击性武器罪须获得律政司检控同意书。惟主任裁判官钱礼指当日已有9单案件,于是改为10月29日再讯。

19岁被告陈以晋为香港专业教育学院(IVE)学生,袭警罪指他于9月15日在北角英皇道七海商业中心外,袭击正在执行警务的警员马智圣。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指则他于同时同地的公众地方,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携有攻击性武器,即一支伸缩棍。

法庭记者:陈楚琨

大批市民在东区裁判法院外,声援被捕示威者。
大批市民在东区裁判法院外,声援被捕示威者。
9月15日游行后北角发生冲突事件。 资料图片
9月15日游行后北角发生冲突事件。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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