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威迫买健身会籍】裁定表证成立 被告自辩:事主全程乐意交易

2019-09-20 16:23

被告李紫彤。 萧文轩摄
被告李紫彤。 萧文轩摄

铜锣湾健身中心Fight Factory Gym一名女健身销售员,涉嫌去年6月藉词核实年轻男子身分,要求他展示信用卡和银行卡,并涉嫌擅自替他申请健身会藉和要求他支付会费。事主最终支付合共逾4.7万元的会费。销售员被裁定表证成立,案件今在东区裁判法院续审。被告自辩称事主全程乐意交易,被问到为何被告花费逾40分钟才说服他交出信用卡时,她解释过程涉及推销,费时并无不妥。裁判官将案押后至下月4日宣布裁决。

26岁拥有3至4年健身产品推销经验的健身销售员李紫彤决定出庭自辩。她供称去年6月22日,事主手持公司宣传单张登访涉案健身中心。被告著24岁事主伍梓朗先登记访客身分后才参观中心,被告主动提出给事主送赠一份免费的身体分析报告。完成后另一名女教练和被告轮流为事主解释报告内容。

被告续指,与事主讨论报告时对方曾表示想作出改善,故此被告继续推销健身产品,又向事主展示会藉的价目表,推介他考虑3年或5年的健身计划。被告又提到公司付款程序设有「7天冷静期」,顾客可以事后取消交易。事主最终选择了5年的计划,被告遂替事主处理入会手续,并交出合约著事主签署,期间事主表示「无野唔明」。

事主期间亦签下授权书,授权被告取用他的信用卡支付47280元的会费。由于被告的信用卡不支援单次交易超过2万元,首次交易失败。于是,事主再签下3张授权书,允许被告分3次收取费用。被告指事主交易过程表现乐意,被告提议,当事主正式离开健身中心后才将信用卡,收据,合约等文件交给他。

法庭记者:萧文轩

建立时间13:45
更新时间16:23

Fight Factory Gym。资料图片
Fight Factory Gym。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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