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冒海关恐吓卖家违《商例》 琴行东主判80小时社服令

2019-10-15 10:55

被告李伟健。
被告李伟健。

中年琴行东主于本年初购买价值一万二千五百元的二手竖琴时,因卖家未有附赠价值二百元的调音匙,遂假冒为海关,恐吓其已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期间曾扬言「如果你唔畀,我就会charge你!总之你要比一条tune key我!」海关早前接获投诉后揭发事件。涉案东主早前承认一项勒索罪及一项假冒公职人员罪,裁判官直言案件严重,惟接纳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其履行80小时社服令,须赔偿200元予事主。

辩方大律师李家齐引述社服令报告称,感化官认为被告李伟健「犯下此两项控罪属难以置信」。李为音乐演奏家,十多年来教琴维生,加上愿意赔偿,故冀法庭轻判。

裁判官明言案件严重,涉勒索及冒充公职人员,藉此向对方施压,去获希望的好处。

法庭记者:叶君怡

琴行东主判80小时社服令。资料图片
琴行东主判80小时社服令。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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