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陈同佳愿自首 台:仅算投案难减刑
2019-10-19 14:35
在台湾杀害女友潘晓颖的疑犯陈同佳,愿意本月23日在港出狱后到台湾自首。但负责侦办案件的台湾士林地检署(简称士检)今天表明,因陈同佳已遭通缉,不符自首条件,仅能称为「投案」,无法藉由「自首」获得刑度的宽减。
台湾的刑事警察局今天指出,昨晚已透过传真,收到香港警方转达陈同佳自首意愿的来函。士检指,已收到刑事局陈报此事,检方部分,仅能依刑事诉讼法处理人犯归案及侦查案件,也就是陈同佳如果入境台湾,警方将他拘捕并移送士检归案。
士检续指,因陈同佳早已被列为杀人案被告并发布通缉,不符自首条件,无法藉由「自首」获得刑度的宽减,即使陈同佳真的到台接受侦查、审判,只能算是投案,而实际所判刑度,须待检方侦结起诉,案件移审地方法院,由法官判刑。
事发于2018年2月,陈同佳涉嫌在台湾旅游期间,杀害同为港人的女友潘晓颖后,独自返港,并于去年3月13日遭香港警方拘捕。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