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批临时禁制令 禁止起底披露警员及家属资料
2019-10-25 16:42
律政司司长及警务处处长今入禀高等法院,指恶意起底并非法公开警员个人资料的人士对公众构成滋扰,要求法庭颁下禁制令禁止市民公开警员及其家人包括姓名、职位、相片及住址等个人资料,并禁止任何人恐吓及骚扰警员及其家人。案件今日下午3时,在高等法院第15庭进行非公开内庭聆讯。有关临时禁制令获批,有效至11月8日,公众包括传媒均不得公开警员及其家属的个人资料。有关临时禁制令的内容将会上载至政府部门及警务处网页。
律政司代表在庭外表示,临时禁制令是禁制任何人对警务人员作恐吓、威胁或滋扰行为,或发布他们的个人资料,稍后会公布临时禁制令详情。
原告为律政司司长及警务处处长,被告为非法公开警员个人资料的人士。
原告在入禀状指,希望法庭颁下禁制令,禁止被告未经准许下公开警员及其家人的姓名、职位、相片、学校地址、电邮地址、生日日期、电话号码、身分证号码、Facebook帐户、Instagram帐户、车牌号码及住址。原告另亦希望禁止被告恐吓、要胁及骚扰警员及其家人,并且禁止任何帮助、建议、促使或教唆他人公开警员及其家人个人资料的人士作为。
法庭记者:刘晓曦
建立时间12:55
更新时间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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