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覆核禁蒙面法 余若海指法例赋予紧急或危害公安情况时订立任何规例
2019-11-01 13:05
24名泛民立法会议员及「长毛」梁国雄早前就《禁蒙面法》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紧急法》及《禁蒙面法》,案件今于高等法院进行第二天审讯。代表政府的余若海资深大律师指,特首林郑月娥早已在日前的记者会说明香港整体社会秩序正处于「一个极为危险的边缘」,而且指出早于1922年订立的《紧急法》与《基本法》并没有实质抵触,故认为《紧急法》仍能在回归后沿用至现今香港状况。
代表政府一方的资深大律师余若海陈词时指,《紧急法》虽然在香港回归前由港英政府订立,并根据《基本法》第八条指「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和习惯法,除同本法相抵触或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故认为《紧急法》与《基本法》并没有抵触,亦能沿用至现时香港情况。
余若海引述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于10月4日的记者会发言指,「因修订《逃犯条例》引起的示威和冲突持续不断,不同地区发生了超过四百场大大小小的示威、游行和集会,它们往往都会演变成一些暴力行为⋯⋯暴徒有组织、有计划地发动攻击和破坏,令香港陷入混乱和恐慌⋯⋯暴力事件由往日集中在一、两区,现在变成所谓「遍地开花」,同时间在港、九、新界各区发生⋯⋯对于持不同意见的人士,往时是对骂、殴打,现在是用私刑解决⋯⋯针对警员的行为由往日的对峙、突袭,现时去到围殴、用致命武器、腐蚀液体、抢犯、抢枪,导致警员为了他们自己的生命安全,在别无选择下要使用他们的配枪」。
余若海指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亦清晰说明:「暴力不断升级,令整体社会秩序正处于一个极为危险的边缘⋯⋯近日社会已经出现了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故指出香港现时的情况符合《紧急法》所指的「紧急或危害公安的情况」,令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认为属紧急情况或危害公安的情况时,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订立任何他认为合乎公众利益的规例。
余若海举例称限制诽谤言词的《诽谤条例》而限制了宪法所保障香港市民的基本权利,即言论自由及表达自由,故辩称申请方大可指出《诽谤条例》亦他们指《紧急法》般违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条例》,但《诽谤条例》早于1887年订立并沿用至今,可见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并非绝对并有所限。余亦认为政府立法并不必通过相称验证准则(Proportionality Test)才行动。
法庭记者:刘晓曦
建立时间12:02
更新时间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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