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律政司打错姓名需撤销控罪 涉藏逾百汽油弹被告获释后再被捕
2019-11-04 18:58
警方前日于湾仔一单捣破军火武器库,检获逾百支汽油弹、伸缩警棍、胡椒喷雾、防毒面罩等物品,共拘捕年龄界乎19至24岁的四男一女,被同控一项管有爆炸品罪,今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各人暂毋须答辩,其中一男一女留院而缺席聆讯,律政司于检控同意书及英文控罪书上打错被告姓名,解释爲手民之误,遭裁判官直斥此错误致整个聆讯无效、被告亦于无理下遭还押,非单单修改可解决问题,最终决定(withdraw)撤销原有控罪,被告当庭释放后于法庭外再次被捕,案件将尽快重新提讯。
代表杨泳茹及黄建棋的辩方大律师郭憬宪指出控罪书及检控同意书上打错丘建威的姓名,主任裁判官钱礼随即要求控方解释,惟其屡次支吾以对,三度押后案件索取指示。钱官面露不悦,指出法庭未必拥司法管辖权强行羁押被告。
控方其后申请撤销(withdraw)所有控罪,惟遭郭大状等人根据《裁判官条例18b》反对且投诉已过48小时拘留时间,要求撤回(dismiss)所有控罪,惟最终遭钱官拒绝。据了解撤销(withdraw)与撤回(dismiss)分别在于后者不得再次根据同一案情及控罪起诉被告。
5名被告依次为:香港城市大学男学生郑锦辉(21岁)、杨泳茹(22岁)、丘建威(24岁)、城大政政系男学生莫澧滔(21岁),以及地盘工人黄建棋(19岁)同被控于今年11月2日在湾仔坚拿道西10号冠景楼4楼F室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59支气油弹及79.5支制成气油弹。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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