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共享计划明年初启动申请时限3年 料最快4年供应土地建屋
2019-11-20 18:08
发展局公布土地共享先导计划的拟议细节,计划在明年初推出计划时,设有3年申请时限,获批申请涉及的私人土地上限为150公顷。为尽量增加房屋单位总数以符合成本效益,每个项目需要提供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新增楼面面积及最少额外1000个房屋单位,当中新增楼面面积的七成会被拨作公营房屋及首置房屋。
申请者需要提交所需评估以证明其如何支援建议规模下的公私营房屋发展及基建成本,经政府审核后,有关成本可在地价中扣除。而支援社区的配套设施可在申请用地以外的土地提供,如涉及私人土地业权,申请人需负责整合业权。如额外用地涉及私人土地,政府可按现有机制向受影响土地业权人作出补偿。
政府亦会成立由跨专业公务员团队组成的中央小组,精简行政程序,但不会「走捷径」,申请仍需通过所有法定程序,料计划之下,可于申请后约4至6年带来土地供应。政府亦会成立非官方人士组成的顾问小组就计划运作提出意见,及是否接纳各宗申请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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