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旺角警署外喷辱警字句 12岁最细被告认刑毁候判
2019-11-21 14:47
就读中二的12岁少年,上月初涂污旺角警署及太子港铁站外墙喷上辱骂字句,便衣警目睹后尾随至住所,待翌晨出门时拘捕他,控以两项刑事损毁罪,成反修例风波中年纪最轻的被告,今于西九龙法院少年庭承认因冲动而犯案,事后深感后悔。裁判官决定先索阅福利官报告及感化报告,押后至下月19日判刑,期间被告续准担保。
辩方求情时透露,被告因父母离异,自小由祖母照料。家人与师长在求情信表示,被告本性善良、乐于助人,会帮忙做家务及照顾祖母。辩方感叹谓,被告受外界影响,出于不满而冲动犯事,是次上了宝贵一课,事后已不敢外出,望法庭判照顾及保护令,免留案底。
12岁的被告先后被控于10月3日,以黑色喷漆损毁旺角警署及港铁太子站B1出口的外墙。
据悉,蒙面的被告案发当晚7时许先后在旺角警署及太子站以黑色喷漆写上「死黑X全家比狗X」及「天灭 Free HK」,其后被警方锁定并跟随他回家,翌早被警方拘捕。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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