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携催泪弹壳登机称当手信或饮水杯 俄汉认罪罚款3000元
2019-11-22 12:46
30岁俄汉在旺角冲突现场执获催泪弹及橡胶子弹壳,声称出于好奇,打算当作手信及用作饮用容器。但离港到机场柜台登记时,查问职员可否将弹壳手提上机时惊动却对方报警求助。案件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俄汉承认一项无牌管有弹药罪,辩方求情时指被告不熟悉香港法律才干犯本案,裁判官梁少玲考虑求情因素后,判被告罚款3000元。
被告STARTSEV Aleksandr报称在俄国任工程师,控罪指他于本年11月20日在香港国际机场一号客运大楼第7层(非禁区)待辩登机柜位管有4枚催泪弹壳及3枚橡胶子弹弹壳,而他没有持有该等弹药的管有权牌照。
辩方求情指被告来港旅游,在旺角的冲突现场执获涉案弹壳,但请求法庭考虑到他只是路经该处,而非参与任何示威活动,而他只打算执作纪念品和饮用容器,被告亦即时认罪,希望法庭可从轻发落。
法庭记者:陈楚琨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