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业主无遵从强制验窗及验楼 罚款6800及9.5万
2019-11-29 10:51
两名业主分别由于没有遵从根据《建筑物条例》(香港法例第123章)发出的强制验窗计划及强制验楼计划的法定通知,早前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处罚款6800元及95000元。两宗案件的罚款均为同类案件至今被判处的最高金额。
第一宗个案涉及的单位位于九龙牛头角道一座36层高及楼龄35年的综合用途建筑物。由于有关业主没有遵从通知,遭屋宇署检控,本月12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定罪及罚款6800元。
第二宗个案涉及另一名业主的3个处所,位于油麻地广东道一座4层高及楼龄64年的综合用途建筑物。业主没有遵从通知,屋宇署遂向他提出检控。该业主今年9月24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定罪及罚款合共9万5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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