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港代领914万私吞赃物无法寻回 澳门赌场职员加刑判囚5年
2019-12-09 12:21
澳门赌场职员去年8月,受同事委托来港代领共914万港元现金后中饱私囊,部分赃物声称以用作扺债终无法起回。赌场职员今在高等法院承认四项盗窃罪,法官斥赃物无法寻回乃加刑因素,判处被告入狱5年,亦命令被告将馀下的赃物交还事主。
55岁被告吴志明透过代表律师求情时指,被告未获事主聘请前,与他在同一所赌场任「带位」的工作。他与事主一样,都可以透过自己公司个人账户借钱给赌客,由于赌场职员之间竞争激烈,职员都会慷慨赊帐。但许多中国内地客,借钱后「走数」。职员须自负风险,亦明白当赌场中介人的下场,被告欠下公司巨债,打算以利用赃物还款。
事主朱国新在澳门任职赌场推广员,选择应付「广东厅」的贵宾。客户会经过事主公司职员帐户借钱购买筹码,公司根据客户借钱的金额,颁发给事主0.8%佣金。由于大部份的客户来自中国内地,鲜会携巨额现金来澳门赌博,故他们借钱后,会按事主的指示,将欠款转汇至香港找换店。有见及此,事主以月薪1万8千元私人聘请自己的同事被告,由去年2月起,每天往返港澳两地到指定找换店提款。
案发去年8月6日,被告按事主委托从澳门来港,从四处找换店共提取合共超过914万元。完成任务后被告故意关掉电话,事主屡致电被告不果于是报警。翌月尾警方到红磡一处麻雀馆突击查牌时发现被告,随即将他拘捕,并在他身上和租住的宾馆内起回部份赃物,包括7万5千元现金, 以及劳力士手表等名贵珠宝首饰,总值超过10万元。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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