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冲突】涉毁交通灯兼拒出示身分证 5被告共加控至10罪
2019-12-11 11:18
4男1女涉嫌在8月5日「全港三罢」凌晨时分,于荃湾以黑色喷漆喷黑行人交通灯,亦疑于警方欲拘捕时拒绝出示身分证。控方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修订及新增控罪,5人共被控刑事损坏、未能出示身分证明文件、无牌管有无线电等10罪,裁判官应辩方要求押后案件至明年2月3日,届时将听取答辩,期间保释条件维持不变。
5名被告依次为第一被告刘佳妮(32岁,红酒批发商)、第二被告陈祖泽(22岁,无业)、第三被告黄荣津(26岁,车辆维修员)、第四被告冼迪(22岁,学生)及第五被告罗永恒(22岁,水吧)。
刘及陈被控于今年8月5日因损坏位于荃湾杨屋道与联仁街交界南行线的行人绿灯及未能于警员20898及8027指示下出示身份证。黄、冼及罗,则被控于同日损坏位于大河道与沙咀道交界的行人路交通灯的绿灯。刘、陈、黄、冼各被控一项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即于同日管有一部「宝峰/UV-5R」。黄、洗、罗同被控于同日损坏位于大河道与沙咀道交界安全岛及行人路线的绿灯。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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