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冲突】「岳」衣男袭警助示威者逃走被制服 获准押后2月再讯

2019-12-17 15:45

19岁被告陈以晋。叶君怡摄
19岁被告陈以晋。叶君怡摄

9月15日游行后北角发生冲突事件,一名身穿印有「岳」字灰色上衣的男子,「以一抵三」涉以伸缩棍袭警,在警察手中救走3名示威者,警方其后用警棍及胡椒喷雾制服他。男子被控袭警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今在东区裁判法院再讯,辩方申请押后押案至明年2月4日获准,期间索取被告医疗报告及相关文件,男子可照原有条件担保。

19岁被告陈以晋为香港专业教育学院(IVE)学生,袭警罪指他于9月15日在北角英皇道七海商业中心外,袭击正在执行警务的警员马智圣。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指则他于同时同地的公众地方,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携有攻击性武器,即一支伸缩棍。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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