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串谋诈骗消防处 工程公司董事及工程师被廉署起诉
2019-12-20 14:42
廉政公署今日(20日)落案起诉一名消防工程公司董事及一名工程师,控告他们涉嫌就该公司注册为消防装置承办商,串谋诈骗消防处。
张苑华,44岁,中冠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中冠)董事兼唯一股东,及曾耀文,48岁,电讯公司前高级工程师,同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
两名被告将于下星期二(24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廉署早前接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根据《消防(装置承办商)规例》,公司如要注册为「第一级消防装置承办商」(消防承办商),必须有一名「合资格人士」,即拥有符合资格电机工程学位的董事、合夥人或雇员。
张苑华于案发时是中冠的董事兼唯一股东,该公司是注册消防承办商,从事消防工程业务。曾耀文当时是一间电讯公司的全职工程师。该电讯公司约于2015年或2016年将一个项目批予中冠,张苑华因而结识了曾耀文。
控罪指张苑华及曾耀文涉嫌约于2018年2月9日至6月4日期间,一同串谋欺诈消防处。
二人涉嫌就中冠的消防承办商注册,向消防处递交将曾耀文加入为中冠的「合资格人士」的申请表及其他支持文件中,不诚实地讹称曾耀文自2017年11月起受雇于中冠,及诱使消防处在考虑该申请时,相信该曾耀文是中冠的真正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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