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网络安全法》生效 电话卡需实名登记
2019-12-22 21:17
澳门《网络安全法》今日正式生效。法律生效后,手提电话用户仍可自行购买预付卡,当激活电话卡时需于指定单位或手机应用程式实名登记,而于法律生效前使用中的预付卡需于 180天内完成实名登记手续,否则会被停止服务。
由司警局统筹,并与行政公职局及邮电局联合组成的网络安全事故预警及应急中心,也在今日开始投入运作,保安司司长黄少泽及警察总局局长梁文昌等主礼。
澳门司警指,《网络安全法》的生效与预警及应急中心的启用,不单回应了社会各界对维护网络安全的急切需求,更对保障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持续发展有着重大且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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