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立会IT界贿选种票】的总干事等3人否认控罪 押明年2月预审

2019-12-30 11:07

3被告李林昌(左),陈晓彤(右图前)及陈俊成(右图后)。张旭珊摄
3被告李林昌(左),陈晓彤(右图前)及陈俊成(右图后)。张旭珊摄

2016年IT界的立法会贿选事件中,廉署先后起诉17人,其中包括的士司机从业员总会干事在内的2男1女,被控告贿选及种票勾当等合共3罪。3名被告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否认全部控罪。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明年2月3日进行预审,期间3人继续获准保释。

3名被告依次为的士司机从业员总会干事李林昌(47岁)、会员陈俊成(60岁)及报称任接待员的陈晓彤(31岁)。控罪指他们涉嫌于2016年4月27日至9月4日,立法会换届选举期间作出舞弊行为,各被控一项串谋在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提供利益予他人罪,而陈俊成及陈晓彤则因收受1000元利益作投票予某候选人的诱因,而再各被控一项在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接受利益罪。辩方预计审讯需时10天,涉及控方证人共28位,包括廉署职员及街外证人。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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