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汉机场申报有「玩具枪」警方称符合枪械定义拘捕

2020-01-05 22:51

警方公布,据报一名外籍男子前日晚上7时在机场准备乘搭飞机前往外地,男子于航空公司柜台寄存行李时,向航空公司职员申报拥有一支玩具枪,航空公司职员于是报案。

警方人员到场,发现男子管有一支怀疑手枪,初步调查显示该怀疑枪械符合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弹药条例》第二条中「枪械」的定义。人员检走该支怀疑枪械作进一步检验。男子涉嫌「无牌管有枪械」被捕,案件交由机场警区刑事情报及支援组调查。

AP被暂控一项「无牌管有枪械」罪,案件将于1月6日上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警方呼吁旅客切勿携带任何枪械等违禁物品。任何旅客不论进出香港或过境,若携带枪械等违禁物品,即属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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