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肺炎】政府刊宪列不明肺炎为须呈报疾病 可强制隔离

2020-01-08 09:40

武汉出现不明肺炎疫情,本港亦严阵以待,食物及衞生局今日刊宪,将「严重新型传染性病原体呼吸系统病」列为须呈报的法定传染病,今日凌晨起生效,涉事病人若拒绝接受隔离或治疗,将会面临罚款5000元及监禁6个月。

港府亦进一步加强港口防疫,派员在西九龙高铁站,以手提式红外綫体温仪为武汉来港人士量度体温;有航空公司亦通知往返武汉的机舱服务员在航班上可佩戴口罩,而两大主题公园亦加强清洁及消毒园区。

医管局公布昨日再新增至少10名从武汉返港,并出现发烧、呼吸道感染或肺炎徵状的个案,全部人情况稳定。食物及衞生局局长陈肇始昨表示,昨已增至30宗相关怀疑个案,其中13人已出院,17人留医。特首林郑月娥昨表示,政府会提高戒备,而本港现时未出现一宗同武汉相关的严重肺炎个案。

陈肇始表示,当局以先订立后审议形式,全速修订《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五百九十九章),除了现时已纳入列表的沙士、中东呼吸综合症等,现时将「严重新型传染性病原体呼吸系统病」纳入为法定须呈报的传染病。

衞生防护中心昨日已经去信全港医生,将个案列为三类,首类为怀疑个案,当病人出现发烧或肺炎等病徵,病发前十四天内又到过武汉市,需要向中心通报;疑似个案除有上述需呈报准则,同时要确诊肺炎,并到过武汉华南海鲜城批发市场或与此市场不明肺炎病人接触者;至于内地衞生当局仍在调查病原体,所以未有界定确诊个案。

衞生防护中心总监黄加庆表示,修例后衞生署有法定权力处理有关患者,若他们不合作拒绝隔离等即属违法,最高可被罚款五千元及监禁半年。衞生署向立法会提交文件,指出武汉不明肺炎由新型病原体引致,可能对公共衞生造成重大影响,有机会发展成疫症,暂未能排除人传人可能,修例对本港有效预防及控制传染病非常重要。

条例亦授权当局禁止怀疑患者离开香港,并授权当局在入境口岸为旅客量度体温。当局预期公众和医护人员欢迎有关建议,实施建议可提高本港加强监测疾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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