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户追讨业主滥收水电费裁定败诉 团体斥当局纵容滥收
2020-01-08 14:36
一名劏房租户早前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追讨业主多收的水电费,最终裁决败诉。多个关注基层住屋问题的团体,表示对裁决感到失望,批评政府和执法部门间接鼓励滥收水电。
入禀人梁女士曾在2015年7月至17年2月居于深水埗一个劏房单位,业主收取水费每度15元及电费每度1.5元,但其后发现被滥收,去年向业主追讨1806元,但被裁定败诉。裁判官认为租约一经订定,租户去遵守是合约精神。案件当中的刑事成分,审裁处无法处理。
关注团体认为,政府虽有提供举报热线,并声称会上门收集证据,但大部分劏房户对热线不知情,加上他们难取得水电费单,又要冒险遭停水停电,质疑热线的成效。又指因政府取消租务管制,使双方的权力极度不平等,即使租户不同意有关收费,但因不存在议价的能力,只能被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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