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2男女贴宣传海报表证成立 辩方指警无目睹二人犯案

2020-01-14 13:56

一对年轻男女涉嫌在青衣张贴三张黄纸黑字、俗称「文宣」的海报,以宣传「全港三罢」活动,成为反修例风波以来,首度以《公众卫生和市政条例》票控。裁判官早前裁定两名被告表证成立,案件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续审。庭上播放影片,男被告多番向警员索取委任证,惟警员称「你唔好下下问我拎委任证啦」。辩方其后进行结案陈词,直言当时除两被告外,更有一名老妇在场,惟未有对其搜查,质疑警方针对年轻人。加上早前警员作供时证供反覆,最终仅指出两被告手持或扶海报,未有目睹其贴海报的动作,未能构成犯罪元素,故此法庭应判无罪。案件押后至2月27日在九龙城法院裁决。

男子何志程(24岁)和女子郭晓楠(24岁),今由辩方律师林志釉代表出庭。林律师传召一名男途人叶家轩(译音),他供称当时见到两名警员跳落楼梯,遂跟随其脚步走到天桥,当时一共有三人被截查,分别是何、郭及一名老妇。

庭上播放两段由途人拍摄的片段,显示何曾要求警员50849出示委任证,警员大声斥责「你唔好下下问我拎委任证啦!」该警员随即搜何的背囊,最后指「呢位先生搞掂」、「我都觉得无问题,所以现时为止我哋无怀疑你做啲违法嘅行为。」

林律师结案陈词时指,警员巡逻车路时目睹两人疑似贴海报,对两被告的观察时间有限,以致作供时一度称郭以双手扶海报,盘问下改称她以右手贴胶纸,左手扶海报。警员亦承认当时「时间好短好短」、「架车郁紧,我唔系睇得好清楚」,显示警员并无看到两人犯案。林律师直言警员单单见到两人手持或扶海报,不能证明他们有贴。

另外,警员搜查后要求两人出示身分证,表明「依家做截停搜查,只用作纪录资料」,而按《警察通例》,警员应讲述索取资料记录的理由,惟他们后来却用作检控。加上警员坦言忘了把截查过程写在记事册、忘记检取郭当时所用的胶纸等5项遗漏,惹人质疑其口供可信性,甚至是故意虚构事件经过。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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