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涉破坏油塘站设施准保释 控方修订2罪及加控3罪
2020-01-14 17:31
3男1女被指于去年9月初破坏港铁油塘站设备,同被控一项串谋损坏财产罪,其中一名19岁女生另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案件今于观塘裁判法院再讯。另外3名男被告今各被加控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指3人各管有一支雷射笔。辩方今表示对于警方取得法庭手令搜查警总,从而检验被告人的电话内资料,希望可向控方索取文件了解相关结果;另外亦会争议各被告在非自愿情况下遭警方检取手机内容。
被告为曾庆彰(18岁)、许伟飞(22岁)、麦家浩(17岁)及李漪澄(19岁),控方今修订2罪及加控3罪,4被告同被控一项串谋损坏财产罪,指他们于9月1日至2日无合法辩解而一同串谋损坏油塘港铁站的设备。
李漪澄被改控一项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指她于去年9月2日在观塘鲤鱼门广场2楼载货升降机大堂管有一把槌,意图将其作非法用途使用。另外3名男被告则各被加控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指他们于同日同地管有一支雷射笔。
辩方投诉自去年9月起3度去信律政司,要求控方提供相关文件,惟一直没有回音。至本月6日及昨天才收到550页文件及2只光碟,并要求辩方答辩,认为极不合理,申请将案件押后8周以翻阅文件。裁判官亦认为此情况并不理想,认为「唔系攞完指示先畀文件(辩方)」。最终控方表示将于本日6时前将所有文件提供予辩方。
裁判官应辩方要求将案件押后至3月10日再讯,以让辩方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见,同时希望各被告可于下次提讯时进行答辩。4人续准保释候讯。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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