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9万元贷款优待两囚犯 前惩教署教导员罪成判囚15个月
2020-01-24 18:31
负责管理囚犯厨房工艺的前惩教署工艺教导员被指于2017年至翌年期间,以妻子帐户收取2名监狱囚犯共9万元贷款,以作为优待两名囚犯的报酬,今于东区法院被裁定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等4罪罪成。裁判官指案情严重,然而考虑到被告初犯、良好工作表现和重犯机会低,酌情减刑,判即时入狱15个月。
虽然辩方指41岁被告朱家豪在制度下没有能力优待囚犯,然而裁判官裁定他和提供贷款的囚犯之间存在特殊关系,指工场必定存在工职导师和囚友关系,同时亦裁定贷款亦是利益一种,又认为控方1至3号证人的作供清晰有力,诚实可靠,给予他们证言全部比重,被告亦没有挑战其证言,完全探纳上述证供为事实,逐判被告4项罪成。
裁判官接纳辩方求情指,被告有悔意,加上人格和工作表现优秀、重犯机会低,没有证据显示他逃债,因此就4项罪酌情减刑1至2个月。裁判官拒绝索取任何报告,认为判监是惟一选择,共判囚15个月。
法庭记者:邱爱霖
建立时间17:18
更新时间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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