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肺炎】工联会初四起接20宗求助 指雇主迫「自我隔离」放无薪假
2020-01-31 17:50
为减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社区扩散的风险,政府呼吁港人从内地返港后14日留在家中。不过,工联会自年初四至今,接获近20宗求助个案,指被雇主要求「自我隔离」14日,期间强迫扣薪或放无薪假,个案涉及私人机构、非政府机构及学校等,已交由劳工处处理。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麦美娟呼吁,雇主应容许雇员在家工作,若以扣薪扣假形式对待员工,或令他们隐瞒病情。
工联会劳工界议员何启明表示,收到一宗被迫放年假的求助个案,事主于新蒲岗一私人机构上班,农历年期间曾到广东省探亲,其雇主要求他自我隔离7日,但需扣年假。何启明引用《雇员条例》第41AA(4)条指,雇主须就其决定给予年假的时间向雇员给予不少于14天的书面通知,但如雇主与雇员双方议定较短的通知期,则不在此限。若雇主违反条例,可能会被劳工处检控,并面临劳资审裁。
劳顾会劳方成员邓家彪亦指,留意到不少外判清洁工及保安员在未有足够安全保障下工作,当中将军澳尚德邨的外判工不获公司供应口罩,只能自备或由住户送赠,部分人更出现口罩重用及索性不戴口罩的情况。他促请政府提供口罩及保护衣物等,保障他们能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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