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单位检弹药武器另涉屯门炸弹制造案 七旬翁保释被拒

2020-02-03 12:14

警方于年卅晚,在佐敦一单位内检获弹药及武器,拘捕一名七旬退休老翁,并起诉他「无牌管有枪药或弹药」、「管有攻击性武器」两罪,裁判官早前拒绝被告担保,一直还押至今。被告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进行保释覆核。控方认为指控严重,加上被告与屯门一案炸弹制造案有关,故继续反对被告担保。被告的保释申请最终被拒。

被告陈建达(72岁),涉嫌于上月24日,在九龙佐敦佐敦道50号可群大厦9楼B室内,非法管有26枚信号弹、1个发射器内藏12枚信号弹、8把刀、82枝箭、弓、3个弓架等弹药及武器。

控方今日在庭上指出,除了上述控罪外,被告亦牵涉屯门小冷水路一宗炸弹制造案,指被告为涉案两名少年的「导师」,透过电话教导二人制造炸弹,或须面对更严重控罪,故反对被告担保。

裁判官高伟雄考虑到指控严重,加上被告上次申请至今天未有实际环境转变,故拒绝其保释申请,须继续还押看管。被告保留8天覆核申请,将于2月11日在屯门裁判法院进行覆核聆讯。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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