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连侬墙撕纸铁锤伤人 地盘工判囚8个月

2020-02-21 15:52

被告蔡世红。 资料图片
被告蔡世红。 资料图片

中年地盘工于去年8月15日蓝田启田商场因撕去连侬墙文宣及推跌贴有文宣纸板,与在场人士爆发争执,及后地盘工拿出并挥动铁锤,及后击中男子上唇。地盘工早前承认伤人和管有攻击性武器两罪,索取背景报告后今于观塘裁判法院判刑。辩方求情指被告并非预谋犯案,仅因政见不同及酒精影响下冲动犯案,事后已感到后悔。裁判官则指:「政见唔同都唔应该用暴力解决问题」,判其监禁8个月。

辩方指47岁被告蔡世红虽有3项刑事纪录,2项与暴力有关,惟上次犯事已是2009年。另外又强调,被告是家中经济支柱,为人顾家无不良嗜好,本次犯案受酒精及情绪影响,事后感后悔逐主动道歉及提出赔偿,惟遭拒绝,其后答应戒酒和接受情绪辅导。

法官判刑称,被告当日犯案前曾灌下4至5罐啤酒,其后在案发地点回想起社会一连串动荡,受情绪影响逐撕去墙上纸张,期间疑被包围,并与政见不同人士发生争拗,及后情绪激动拿出铁锤袭击男子下唇,令其须缝两针。

裁判官强调,任何人士皆不应对政见不同人士动武,醉酒亦并非淡化案情因素。法官扣减认罪后判处伤人为8个月监禁,管有攻击性武器在扣减认罪后则判处3个月监禁,全数同期执行,总刑期为8个月。

法庭记者:邱爱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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