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构下周起分批恢复运作 料下月23日全面回复正常
2020-02-27 16:00
司法机构宣布,司法机构将由3月2日开始采取循序渐进和分批进行方式,为在3月内有序恢复各级法院/审裁处的法庭程序及重开法院登记处/办事处作出准备,但这须视乎当时最新的公共衞生情况是否许可,预料3月23日全面恢复正常运作。
司法机构在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后,下周仍然处理紧急及重要案件,3月9日分批重开登记处。
考虑到当前的公共衞生情况,原订由3月2日至3月8日于法院/审裁处进行的所有聆讯一般将延期。在此期间,法庭仍会继续处理紧急和必要的聆讯及/或事宜,例如新羁押案件、紧急和必要的刑事事宜(包括保释相关聆讯及判刑聆讯)、颁布已拟备好的判决或判案书、紧急和必要的口头聆讯(包括上诉案件及裁判法院上诉案件)及其他向法庭提交的紧急申请。
考虑到一般延期的安排持续越久,紧急和必要事宜所涵盖的范围可能变得越广。按照最新检讨的结果,紧急和必要事宜的扩大清单将于3月2日起生效。其中将有更多紧急及必要的法庭聆讯(包括上诉、聆讯和审讯)进行。此外,虽然登记处仍然关闭,司法机构将作出特别安排以接纳更多的文件存档。
另外,由3日2日起,法庭使用者在进入或逗留在法院大楼时,均必须佩戴外科囗罩,除非主审法官或司法人员另有指示。
司法机构正在制定恢复运作的安排,并会作进一步公布。司法机构将继续与持份者,包括律政司、香港大律师公会和香港律师会保持密切联系,以制定细节。关于恢复运作的更详细安排将于短期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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