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车工侮辱国旗判200小时社服令 律政司上诉将裁决

2020-03-04 12:52

罗敏聪去年9月承认一项侮辱国旗罪,被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资料图片
罗敏聪去年9月承认一项侮辱国旗罪,被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资料图片

21岁跟车工人去年9月承认一项侮辱国旗罪,被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在社交网站质疑判刑过轻。律政司今于高等法院上诉庭申请刑期覆核,称原审裁判官低估案情严重性、判刑明显不足,原则上出错;答辩方则指答辩人完全符合判社服令的条件,感化官原先建议判80至120小时社服令,裁判官已按本案情节提高至200小时,强调如法官接纳上诉申请,希望考虑以缓刑方式代替。众法官需时考虑,将稍后发布书面裁决。

申请方是律政司;答辩方则由大律师沈士文代表。双方一度就应否播放案发时片段争拗,潘兆初首席法官、朱芬龄上诉庭法官及彭伟昌上诉庭法官终下令播放部分片段。

律政司表示原审时只依赖古思尧一案参考,本案情节较古一案较轻微,惟律政司不同意此说法,指答辩人中度至高度参与本案,情节远超古一案,裁判官低估案情严重性、没有充分考虑加刑因素,如答辩人积极参与一连串行为,同时判刑明显不足,原则上出错。律政司另邀请上诉庭罗列判监禁式刑罚时的指引,予下级法院参考。

沈大状则指,答辩人行为非有预谋或有组织、无刑事定罪纪录、犯案时仅21岁、坦白认罪等,完全符合判社服令的六大因素,感化官原本建议判80至120小时社服令,裁判官已接本案情节增至200小时,判刑未有不足。沈大状又指,如上诉庭决定改以判监,冀考虑答辩人现时已履行64小时社服令,酌量减刑或判缓刑。

被告罗敏聪(21岁)报称跟车工人,被控一项侮辱国旗罪。控罪指,被告于2019年9月22日,沙田新城市广场及沙田大会堂一带,公开及故意以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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