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巴夺命车祸】伤者入禀向车长及城巴索偿
2020-03-10 15:35
3年前一辆城巴于深水埗失控铲上行人路压倒多名途人,巴士上层硬撼大厦石屎檐篷被劏成两截,最终酿成3死30伤惨剧,车长事后被判危驾罪成囚两年半。其中一名伤者日前入禀高等法院,就人身伤害等向涉事车长及城巴索偿,惟未有透露索偿金额。
原告是乘客黄德明(译音);被告为肇事车长方烱华(45岁)及城巴有限公司。入禀状透露,2017年9月22日傍晚约6时半,车长正驾驶一辆双层巴士,经过长沙湾道近钦州街交界时突失控冲上行人路,致夺命意外发生,原告亦受到严重伤害,故就此向车长及有连带关系的城巴兴讼索偿。
翻查资料,方被捕后承认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及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严重受伤两罪,法官判刑时称方并非一时疏忽,当时因太轻力踏煞车掣所致,事后亦坦白认罪、没有超速或其他严重加刑因素,终判其入狱30个月、停牌5年,并须参加驾驶改进课程。死者家属闻判后曾于庭外哭诉「判得咁轻,3条人命,咁多人受伤⋯」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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