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研消费税裹足 拓税基失最佳时机

2020-03-11 07:48

港府○六年曾有意开徵商品及服务税,遭商界及市民强烈反对。
港府○六年曾有意开徵商品及服务税,遭商界及市民强烈反对。

港府事隔十五年再现财赤,令扩阔税基的讨论再次放上枱面。早前财爷陈茂波表明不排除开徵消费税,获本港学者及税务专家认同,并指出目前逾一百六十个国家设有消费税,加上税收受经济环境影响较少,属稳定税种,理应一早推行。分析港府○六年推行消费税的失败经验,专家以新加坡为例,当地由谘询至推行历时多年,详述新税的重要性,以及加税后的补偿措施。不过,专家坦言目前政经环境不稳,预计开徵新税阻力较大,慨叹香港浪费了过去十年的最佳时机。记者 郭增龙 李卓颖

上月发表的《财政预算案》预计,一九至二○年度将出现约三百七十八亿元赤字,是本港十五年来首度出现财赤。比较去年及今年的《预算案》,政府原本预计一九至二○年度的入息及利得税收入为二千三百五十九亿元,惟今年的修订预算已大幅减至一千九百三十九亿元,相差达四百二十亿元。

直接税比率「不正常地高」

经济不景导致政府收入大减,同样是港府在二○○○年起连续四年录得财赤的原因。中大会计学院高级讲师李兆波指出,港府收入约四分一来自利得税、一成多来自薪俸税、三成多来自与土地相关的收益,形容这三项税收的比率与外国相比是「不正常地高」,一旦经济环境欠佳,税收将会大减,因此有必要设立收入不易受经济环境影响的稳定税种。

多国均有开徵消费税,日本去年更将消费税税率上调至百分之十。
多国均有开徵消费税,日本去年更将消费税税率上调至百分之十。

事实上,港府早在○一年推出《扩阔税基 改善税制》的谘询文件,提出十三项增加税收及扩阔税基的方案,包括开徵资产收益税、利息税、股息税、消费税等。○六年,时任财爷唐英年就开徵税率为百分之五的「商品及服务税」展开公众谘询,其后在商界及市民一片反对声音下撤回方案。安永香港及澳门地区主管合夥人陈瑞娟认为,当时公众明白本港税基狭窄的问题,但本港准备工夫不足,令开徵新税的想法不足数月便已寿终正寝。

○六年研新税欠准备难产

她以新加坡为例,当地的消费税于一九九四年推出,但早在一九八六年,政府已强调不可单靠直接税为财政收入。九十年代初更动员政府多个部门,举办逾千场讲座及对话,既讲解新税项的重要性,更清楚说明新税推出同期,利得税率将会调低,亦有专为低收入人士提供补贴,「新加坡最近决定延迟加消费税,但早在决定加税前,亦准备了六十亿新加坡元的援助配套。」

反观香港,当年港府在谘询期三个月后,始因应民意反弹,抛出一篮子「利诱」方案,包括减薪俸税率、落实小班教学、增加大学学位名额,甚至考虑将公共交通、医疗、政府等基本服务豁免收取消费税,惟最终难以挽回民意。

除了消费税外,资产收益税亦是另一选择。陈瑞娟认为,两者均为全球常见税种,若以税收稳定性比较,则消费税稍胜一筹,「资产增值受经济影响,经济差会令资产收益税减少,消费税的影响则较少。」

消费税较资产收益税易行

中大经济学系副教授庄太量认为,本港作为国际金融市场,可通过股票印花税,徵收到更多税款,「目前每宗交易只须缴纳百分之零点一的印花税,即使税率提高一倍也不算多,但随之而来可能有四五百亿元进帐。」他认为,此税项可被视作无痛税,不买股票就不受影响,加上本港乘着沪港通及深港通的优势,坐拥比新加坡更大的金融市场,徵收相关税项的潜力也较大。

新一份《财政预算案》表明考虑开拓新收入来源,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其后更表示不排除开徵消费税。
新一份《财政预算案》表明考虑开拓新收入来源,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其后更表示不排除开徵消费税。

不过,香港税务学会前会长兼顾问委员会主席王锐强指出,二十年前的股票印花税税率曾为百分之零点五,其后为增加本港股票中心的竞争力而逐步降低,他认为股票印花税调整税率后,较难有对应方法减低对市场的影响。

可予基层消费津贴或豁免

外界关注本港徵收消费税将影响基层,甚至进一步冲击目前已相当疲弱的零售市道,王锐强认为,政府可为基层提供消费津贴,豁免食品、教育等必需品的税收,「消费税相比金融税而言,较易想办法抵销其影响。」他续说,消费税或为游客带来不便,但只要参考日本等退税制度及流程较完善的国家,未必完全不可行。

纵然陈瑞娟支持开徵消费税多年,但她直言,财政稳健及政治环境稳定时开徵新税的阻力较少,慨叹港府错失过去十年的时机。

李兆波则认为,港府应借此机会,全面检讨由一九七六年沿用至今的《税务条例》,除了研究可以开徵的新税项,亦可考虑改善报税程序,降低收税成本,「香港是税前支薪,要求市民自己报税,中间有很多程序,未来可以考虑外国税后支薪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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