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称6.12事件中遭警殴伤 男子入禀要求披露施袭警身份
2020-03-12 15:37
去年612因警方执法而倒地受伤、曾入禀高院提司法覆核的市民,昨再入禀高院作诉讼前文件披露申请,要求警务处处长行使其权力,提供当日施暴的警员姓名、编号、地址或其他相关资料等,用以民事索偿及私人检控等。
原告为吴康联(51岁),被告则为警务处处长。吴于入禀状中指,去年6月12日,他独站在夏慤道及添华道交界,遭至少一名警员推倒在地上殴打,故曾于去年9月联同其馀两名受害人陈恭信及鲁湛思提司法覆核,要求法庭下令防暴警察及速龙小队需展示其警员编号。
入禀状遗要求法庭颁令,被告须披露当日涉事警员的姓名、编号、地址、「流水簿」或其他相关资料等等,即其事务律师有权去查看或影印,用作私人检控或民事索偿。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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