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追租胜诉 被告等人上诉获接纳搁置原有判决
2020-03-25 14:43
曾任深水埗区议员符伟乐与大陆商人两年前替一间公司作担保,租用港岛寿山村道豪宅,惟其后该公司不断拖租,业主遂两度入禀高等法院追讨近200万租金及赔偿等,获法庭裁定胜诉,符等人不服结果提上诉,高院今颁下判词,接纳符等人的上诉申请,并搁置原有胜诉判决,被告须于7日之内提交抗辩书。
原告人为新港投资有限公司;被告依次为WFC Holdings、租约担保人袁毅强及符伟乐。原告于前年9月获法庭判胜诉,同年11月收回有关物业。原告亦先后提出袁及符的破产呈请,惟不获法庭接纳。被告等人其后提上诉,要求法庭推翻结果及命令,聆讯原订于上月底展开,惟因疫情关系,法院停摆,法官陈静芬决定索阅双方书面陈词,今颁下判词,指原告的申索书未有将租约及按金条款全数列出、欠租金额亦不正确,故顾及到公平性,原有胜诉判决须搁置。
陈官又特别提到,符等人的上诉申请较原订时限延迟29天,但他们明显地对上诉胜算有相当信心,否则不会浪费时间及金钱。另外只是延迟数天,相信不会对原告造成不公。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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