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无业青年藏钢棒摺刀感后悔 官决定予被告机会
2020-03-31 16:33
去年11月理大围城一役中,警方于尖沙嘴对开拘捕一名24岁无业青年,并在他身上搜出钢棒、锯刀及摺刀等武器,被控管有违禁武器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等三罪。无业青年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控罪,他对犯事感相当后悔,裁判官决定给予被告一个机会,索取劳教中心报告后,于4月14日判刑,其间被告须还柙。
控方指被告并无刑事定罪纪录;辩方大律师陈伟彦透露被告在破碎家庭长大,自6岁起父母离异,有一胞妹,其父经常在大陆工作。陈大状续呈上由胞妹、中学老师及过去从事飞机工程的上司亲撰的求情信,赞扬被告从小身兼父职,照顾患心脏病的嫲嫲,有热心、正直及乐于助人。被告对犯事亦相当后悔,但涉案武器从未被使用,重犯机会不高,冀法庭予以轻判。
署理主任裁判官严舜仪详阅求情信后,决定给予被告一个机会,先索取劳教中心报告始判刑。翻查资料,根据《罪犯自新条例》,如判被告入劳教中心,日后他应徵某些工作,如公务员或专业人士时,可声称自己无案底。
报称无业的24岁被告罗皓誉面对管有违禁武器、管有攻击性武器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三罪。控罪指,他于去年11月17日,在尖沙嘴科学馆道近么地道管有一支重力操作钢棒、一把锯刀、一把摺刀、一枝弹叉及208粒钢珠。
案发当晚约8时许,一队警队前往上述地点增援,其间警员13864目睹被告与20名身穿黑衣的人士逃走,遂上前截停被告,并在其右边短裤袋内搜出钢棒、背囊则藏有其馀武器,以及「猪咀」、黑色衣物、盔甲等,最终由另一名到场警员拘捕。被告于警诫下保持缄默。涉案钢棒及弹叉送往政府化验所化验后确定为伸缩警棍,可配合钢珠发射。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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