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中六女生涉藏鎅刀获撤控 官质疑控方曾指控罪严重反对担保

2020-04-06 15:24

被告马丽雅(黑衫黑裤黑鞋)。 张旭珊摄
被告马丽雅(黑衫黑裤黑鞋)。 张旭珊摄

中六女生去年11月11日晚上,疑应网上号召,到铜锣湾参与「全港大三罢」示威,期间被警方发现管有鎅刀,遂控以她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少女今午在东区裁判法院获控方撤回控罪,并获讼费。裁判官钱礼质疑控方:「案件首次提堂时,控方表示控罪严重,故强烈反对被告担保,何以现在又撤回控罪?」

中六女生马丽雅(17岁)原本被控于去年11月11日,在铜锣湾怡和街9至15号后巷内,非法管有一把鎅刀。

控方在索取法律意见后,表示暂无足够证据合理地将被告定罪,故撤回控罪。惟控方强调,被告当日站在示威者前线辱骂警方,并在被截停时试图逃跑,是自招嫌疑,故反对辩方取得讼费。裁判官钱礼反指,警方不是起诉她非法集结或其他相关罪行,故并不构成自招嫌疑。

辩方亦反驳指,警方只针对她被截停时,右手手持鎅刀,起诉她管有攻击性武器,但控方已撤回控罪,故已无自招嫌疑的根据。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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