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警方阻碍记者采访违基本法 记协提覆核:应分清与示威者有别
2020-04-17 16:18
记协指警方自六月十二日反送中运动正式展开至今一直阻挠记者合法采访,并向记者施以不必要及过度的武力,警方亦没有就此弥补其不足之处。记协去年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警方妨碍记者采访及对记者使用过度武力的恶劣行为违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条例》。案件今于高等法院进行聆讯。
因于此案其中欲推翻警方不展示警员编号或委任证的法律论点与其他同类案件类同,故把数案合并于6月24日开庭审理。周家明法官听取双方陈词后,决定把判词押后至两案均处理完毕后才择日颁布。
本案申请人为香港记者协会,建议答辩人为警务处处长及律政司司长。代表记协的资深大律师戴启思在庭上指,自去年六月十二日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游行发生后,不少曾到集会及示威现场采访的前线记者,曾被警方持续并有系统地施以非必要及过份武力对待,如被警方发射的橡胶子弹及布袋弹射中,被喷射颜色水炮、胡椒喷雾及催泪弹,曾被捕或被恐吓将会被捕等。戴启思指记者有权出席公众活动目击事件来报导实况,记者并非凌驾于法律,但记者只是见证活动而如实报道,并没有参与该些公众活动,警方理应分清示威者及记者的分别,而警方对记者使用武力永远都是非法及不能接受的。
代表答辩方的资深大律师孙靖乾反驳指,记协一方入禀欲推翻警方妨碍记者采访及对记者使用过度武力的「决定」,但警方从未下达该「决定」,故认为记协执词令法庭有所误解。孙亦认为法庭不应只就记协提交的十三名记者证词,便去裁定警方曾向该十三名记者施暴,进而裁定政府不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去调查警察投诉课及监警会无法履行的警察失职滥权投诉。
孙指记协一方提出的均是假设性事实,它们亦没有申请作进一步事实调查,更河况去年六月至十月有多于四百个公众活动,每个活动的性质、规模、参与人数、示威者的行为、人群控制的需要等亦有所不同。孙指警方亦有不少措施去协助记者采访,如警方新闻稿、警察公共关系科、警察记者会等。
法庭记者:刘晓曦
建立时间:13:30
更新时间: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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