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承「用错方法争取诉求」 20岁男生藏汽油弹罪成判入更生中心
2020-04-17 16:35
去年9月7日有示威者围堵旺角警署,20岁男学生其后在一条行人天桥上被搜出汽油弹。他早前承认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裁判官将案件押后为被告索取更生中心报告,今在西九龙法院量刑。辩方今进一步求情冀法庭考虑被告管有汽油弹只是用于封路,非作伤人,不过是「想争取民主,唔想伤人」,亦坦承「用错方法争取诉求」,望法庭可处以更生的方式,令被告可改过重回社会。裁判官直言法庭不会考虑被告的政治理念,但考虑到被告年轻,本案亦非必须判处监禁,最终判被告进入更生中心。
辩方求情时提到被告干犯本案,非用于伤人,当日只是有人提供汽油弹予被告用作封路。针对案情背景,辩方提出被告带有的汽油弹非要针对警察使用,但遭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打断,「无人话过你做过啲咁严重嘅事」,又指辩方说法属「此地无银三百两」,查问下控方则表示,案中无证据显示被告管有汽油弹的目的,只是依赖被告的招认供辞说法。辩方续称,被告还柙已逾3周,被捕时已和盘托出,节省警方调查时间。
他强调被告身在现场非为予个人利益,干犯本案亦不符合往日个性。辩方引述被告的背景报告,指被告「想争取民主,唔想伤人」,又自言「用错方法争取诉求」。辩方呈上被告亲撰的求情信,力陈他是个有思想的青年,但遭罗官打断,法庭非处理政治理念的地方。辩方最终请求法庭处以更生方式刑罚,好让被告可重投社会。
20岁被告梁泽谦,被控于去年9月7日在旺角洗衣街行人天桥MOKO新世纪广场的公众地方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携有攻击性武器,即一个自制汽油弹。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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